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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中小学禁止集体补课

2009年07月18日 00:00:00 访问量:1960

20090716

    昨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“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”的规定,禁止组织集体补课、有偿补课的行为,对违规补课的行为及时查处。教育学生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不下江河、池塘、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玩耍、洗澡、摸鱼。

   
各地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假期学生作业量,确保学生假期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;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,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走进大自然。

   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溺水、防灾害等安全教育,采取教师家访、告家长通知书、在事故多发地设置提醒标志以及通过电视字幕等多种形式,提醒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注意游泳安全,预防洪涝灾害中发生伤亡事故。同时,要切实加强防火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暴力、防触电、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。

   
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预案,建立应急机制,实行轮流值班,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,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,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日巡查记录,严格履行职责,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逐级上报。发生安全事故时,要及时妥善处置,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疏散以及抢险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。(徐媛)

编辑:教育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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